我又要流浪了..

實在受不了這個破房子了、我要搬家
短褲妹妹的朋友也不喜歡我、心也要流浪

每到月底總有亂七八糟的東西突然壞了
生活不方便的又要花錢
受不了;我要搬家了

人與人相處..
到底是彼此的感覺重要還是別人的眼光重要呢?

大家都說,別人的眼光當然重要
否則每天被問被質疑也很煩

或許吧..
可是我都還沒去質疑您的朋友怎都長的奇形怪狀
這些奇形怪狀的朋友卻先來嫌棄我嚕,滿有趣滴

不過..
既然朋友的感覺和眼光很重要
那以樣自己都別虧妹或吊哥哥嚕
直接請朋友帶來他們滿意的對象
然後直接跟朋友帶來的交往吧^^

朋友..
噗...連自己的人生都要讓朋友干預了,滿有趣滴。
朋友干預了您的人生,可是她敢為她所干預的人生負責嗎?
也真的會陪妳有那麼久嗎?

我很懷疑...
畢竟我也真的多活了好幾歲
還真的是,活得越久,朋友越少^^


算了...照慣例唱首歌...


我的爸爸媽媽叫我去流浪
我一面走一面掉眼淚
流浪到哪裡流浪到台北
找不到心上人
我的心裡很難過
找不到我的愛人

 

 

後記:
XB又照慣例給我重拳,不過說得真好...
其實所謂的在乎朋友感覺,其實是在乎自己的面子。真是絕句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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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酒鬼伯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