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又悄悄話告訴我...
不要老記的日本人得事,那都幾十年的事..

我想回覆很大篇,所以就寫個新文章..

簡單的說..

我可以去你家霸佔你家房子
然後殺了你老爸、老媽
然後天天睡你老婆

之後,你可不可以...
拿一筆錢給我要我自己去買房子
還把你女兒送給我當我洩欲的工具
這樣的以德報怨嗎?

然後,你再告訴您的子子孫孫
忘了這些事,以後都要把我當好長輩

不行吧?那您就他媽的少裝聖人

 

日本人對中國、台灣有很大的屈辱
他們連正式道歉都不願意
怎可以忘記呢?

我們可以不去談,但絕對不能忘記
除非,日本人提出起碼得賠償,給個起碼得道歉

228事件,死了幾千人,很多台灣人到現在都還記的
還有很多紀念碑、紀念公園
甚至每到選舉又被政客操弄一遍

而在亞州國家...
很多地方都有日本屠殺或戰行的紀念設施
但台灣有什麼類似日本屠殺或戰行的紀念設施嗎?
我知道原住民的山上有,但城市裡有嗎?

而日本人殺得台灣人更多
甚至您阿媽、您阿租都還可能被日本人強睡過
台灣人卻選擇性忘記..

還是台灣人都比較懂得啥"以德報怨"
但怎卻對228事件卻沒"以德報怨"?

然道是自己人比較好鬥嗎?
可笑、可悲的民族..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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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酒鬼伯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